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轉知勞動部檢送「民眾遭受性騷擾之申訴案件移送管轄機關標準作業流程

收發文號: 1040017557 收發日期: 104-09-16
分類號: 1004 保存年限: 永久
承辦單位: 秘書室 承辦人: 林宜均
密等:   速別: 普通件
聯絡人: 高瑞蓮 聯絡電話: (02)77367823
電子信箱:   傳真電話:  
來文日期: 104-09-16 來(發)文文號: 臺教學(三)字第1040125617號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轉知勞動部檢送「民眾遭受性騷擾之申訴案件移送管轄機關標準作業流程」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04年9月10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1873號函辦理。
二、請各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秘書單位於收訖本件作業流程後,周知校內各相關(人事、學務)單位,並加強校內行政人員之宣導及訓練,若有民眾向學校提出性騷擾申訴事件,學校無管轄權者,應請依本案流程所定程序,儘速移轉管轄。
三、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所屬學校,並督導學校落實辦理宣導及訓練。
辦法: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副本: 勞動部、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附件說明 (1件) 民眾申訴性騷擾案管轄移轉流程
1041280254_1_1040125617_Attach1.pdf